新竹中興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中華民國93.06.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7611號令制定公布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。
二、教育部學生訓輔工作(友善校園)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落實性別平等教育,促進身心健康。
二、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,推動性別平等教育,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的目標。
三、培養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,及性騷擾或性侵害犯罪之認識。
四、明瞭性騷擾或性侵害防範之技巧及處理方式。
叁、實施方式:
一、成立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(見附件一),規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。
(一)本會委員十一人,以校長為主任委員,執行秘書及執行幹事各一人,辦理有關業務;其餘委員由校長遴聘之,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
(二)本會委員會議每學期定期召開一次,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會議
;均由主任委員召集,並為會議主席。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,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。
(三)本會任務如下:
1.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,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,落實並
定期檢視其實施成果。
2.規劃或辦理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。
3.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、教學及評量。
4.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,建立
通報及處理機制。
5.調查及處理有關之案件。
6.規劃及建置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。
7.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。
8.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。
二、各學年群教師除了將性別平等教育活動隨機融入課程外,每學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。
三、教學方式:
1、觀賞錄影帶、VCD或DVD。
2、繪本或專書(結合本位課程~閱讀教學活動)分享、討論。
3、故事講述法。
4、角色扮演或話劇表演。
5、價值澄清法。
6、社會時事討論。
7、其他。
肆、經費: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伍、檢討及評鑑:
一、評鑑彙整各學年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之教學內容。
二、定期檢討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情況,並予以改進。
陸、本實施計劃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